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优质课竞赛及新教师汇报课活动实施细则
拟稿:田艺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教导处定于第八周举行教师优质课竞赛及新教师汇报课活动,希望通过这次活动为我校教师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同时也希望这次活动能为我校教师提供一个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平台。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活动由学校三位校长挂帅领导,教导处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协助编排。评委由三位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员、各科科组长组成。
二、竞赛活动的对象
各科组在科组内推选一至两名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并于4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教导处田艺同志处;苏广达、郑春燕、林国芳、吴福森等四位教师参加新教师汇报课。
三、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1、活动拟定于4月17至19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举行。竞赛编排待定。
2、参赛教师请于竞赛前一天到电教室调试所需教学设备。优质课竞赛可以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新教师汇报课只能使用常规教学手段进行授课(不使用课件)。
3、参赛教师要准备好四十本教本,有条件的也可以把自己所授课的教案复印,在上课前发给评委和其他听课教师;不能迟到,上课前要及时到讲台调试无线麦。
4、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评委要按时到位,如无特殊原因都要参加听课和评课,有上课任务的要安排好学生自习。
四、竞赛活动的成绩及奖励
将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成绩并排名次。优质课竞赛设一、二、三等奖;新教师汇报课只排名次,不设奖次。
五、评课活动
优质课竞赛及新教师汇报课结束后参加竞赛和汇报课的教师及评委到学校小会议室举行评课活动。有关人员要做好评课准备。
石岭中学教导处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